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“印象臨朐我愛我家”臨朐城市形象歌曲征集活動開始了
信息發(fā)布:征集碼頭網    點擊次數(shù):7045     更新時間:2023-09-14    截止日期:2023-12-31
  為關于鄉(xiāng)村振興的重要指示,充分展示臨朐城市形象,展現(xiàn)臨朐“厚重的歷史畫卷”“璀璨的人文畫卷”“秀美的山水畫卷”“磅礴的產業(yè)畫卷”,進一步提升臨朐的知名度、美譽度和影響力,經研究決定,面向社會公開征集臨朐城市形象歌曲,舉辦“印象臨朐我愛我家”臨朐城市形象歌曲征集活動,用歌曲記錄城市符號與文化,讓音樂為城市代言。
  一、指導思想
  以以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為引領,以“鄉(xiāng)村振興齊魯樣板——村村有好戲”為載體,以展現(xiàn)臨朐城市形象為主題,創(chuàng)作一批講述臨朐故事、謳歌臨朐人民、展現(xiàn)臨朐形象的優(yōu)秀音樂作品,實現(xiàn)音樂創(chuàng)作與城市形象的雙向奔赴。
  二、組織單位
  主辦:中共臨朐縣委宣傳部、臨朐縣文化和旅游局
  承辦:各鎮(zhèn)(街、園、區(qū))、臨朐縣文化藝術中心
  三、征集時間
  即日起至2023年12月31日結束。
  四、征集要求
  1.創(chuàng)作者要圍繞征集主題,突出臨朐地域特色,彰顯臨朐歷史文化底蘊,展示臨朐時代發(fā)展特征,具有較強的感染力和傳播力;
  2.報送作品可以是完整的歌曲音頻,也可以是歌詞或者曲譜。
  3.報送作品力求貼近實際、貼近生活、貼近群眾,注重思想性、藝術性、可聽性相統(tǒng)一,富有強烈的時代氣息和藝術表現(xiàn)力、感染力;提倡作品的形式、體裁及風格的多樣化,鼓勵創(chuàng)新。
  4.作者須保證對參選作品享有完整版權。若參選作品存在著作權等爭議或違反有關法律法規(guī),主辦方有權取消其參選資格,所涉法律責任由投稿者自行承擔。
  5.報送作品應具有一定的藝術水準,健康向上,符合時代精神。
  五、活動安排
  1.采取作品征集與內容展播同步的形式,征集作品將擇優(yōu)在“臨朐文旅發(fā)布”“臨朐文化藝術”等微信號、視頻號予以宣傳推介。
  2.同意授權臨朐縣文化中心對作品予以打造提升,推薦參加省市級以上原創(chuàng)文藝作品展賽。
  3.同意作品參加“戶戶掛紅燈村村有好戲”2024年臨朐縣小戲小劇“群眾演群眾看”菜單式服務活動,屆時予以展演展示。
  4.打造提升的原創(chuàng)音樂作品將擇優(yōu)收錄至“印象臨朐我愛我家”臨朐城市形象歌曲集,在全縣予以宣傳推介。
  六、作品報送
  報送作品將歌詞或曲譜或MP3音頻或音樂視頻連同報名表、授權書發(fā)至臨朐縣文化藝術中心郵箱:lqxwhg@wf.shandong.cn;聯(lián)系人:郭庚,電話:0536-3213883,地址:山東省濰坊市臨朐縣沂山路與文化路交叉路口北100米路西臨朐縣文化藝術中心三樓數(shù)字文化科。
  七、評選說明
  1.本次征集活動面向全社會廣泛征集,所有應征作品請注明作者姓名、聯(lián)系電話等。
  2.作品不得違反國家法律法規(guī),不得含有任何違背黨的各項方針政策和社會主義核心價值觀等內容。
  3.主辦單位擁有對征集獲獎作品的版權和使用權、修改權、解釋權。有權對該作品進行修改、發(fā)表,有權在相關活動中使用(包括展覽、出版物、宣傳品、媒體、網絡宣傳等),作者享有該作品的永久署名權。
  4.征集作品如涉及著作權、版權糾紛等法律問題均由作者本人負責。所有應征作品不得侵犯他人知識產權,一經發(fā)現(xiàn),其法律和民事責任均由作者承擔。
  5.作者一經投送作品,即視為認同本征集活動之約定。
  附:1.《“印象臨朐我愛我家”臨朐縣城市形象歌曲作品報名表》
  2.作品授權書
  附件1:“印象臨朐我愛我家”臨朐縣城市形象歌曲作品報名表.doc
  附件2:作品授權書.doc
  臨朐縣文化和旅游局

  2023年9月13日

https://mp.weixin.qq.com/s/OM3axjLBn0_4-VOkKTGkKw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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